注销公司简易和一般有什么区别?
在公示系统填报简易注销的公告。公告期为20天,可以在20天内提出异议,超过时限不予接受,简易注销登记申请。公告期结束后,企业须在30个自然日内向工商部门提交简易注销申请,特殊情况可以不进行公告直接受理简易注销申请。
在熟悉流程并且手续齐全、没有任何异常的情况下,注销公司需要45天的时间,由于各个公司的具体情况不同,所需材料和登报时间也有所差异的,中间的过程纷繁复杂,建议各位老板们找一家靠的代理公司进行注销代办,能够省去不少麻烦!
提交材料目录
1、清算人签署的《合伙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合伙企业依照《合伙企业法》作出的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合伙企业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撤消的文件;
4、全体合伙人签署的清算报告;
5、清算人成员名单备案通知书;
6、在异地设有分支机构的合伙企业,应当提交分支机构所在地企业登记机关核发的分支机构注销登记决定书;
7、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
8、其他有关文件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