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办理食品酒类综合许可证要哪些材料?
自2023年7月10日起,本市酒类商品经营许可整合纳入食品经营许可范围,不再单独核发《酒类商品批发许可证》和《酒类商品零售许可证》。凡是在本市从事酒类商品经营活动的,应当办理含酒类商品经营项目的食品经营许可。已取得《酒类商品批发许可证》《酒类商品零售许可证》的,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具体办理酒类许可证要按照以下条例来办:
一、不再单独核发《酒类商品批发许可证》和《酒类商品零售许可证》,将酒类商品经营纳入食品经营许可范围,作为食品经营许可经营项目。
二、酒类商品经营在食品经营项目二级目录中具体标注为“含酒类(批发)”“含酒类(零售)”“含乙醇饮料”。
三、在本市从事酒类商品的经营者,申请、变更、延续《食品经营许可证》(含酒类商品经营项目),可通过“一网通办”平台或线下政务服务窗口办理。办理事项为食品经营许可。
四、《食品经营许可证》(含酒类商品经营项目)发证日期为许可决定作出的日期,有效期为5年。